全媒體記者 卓婷婷 張鵬
為貫徹宣傳2024年7月1日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近日,駐馬店市消費者協會開展了預付式消費問卷調查活動,引導消費者合理規避預付式消費充值陷阱。
活動中,市消協人員對駐馬店市大型商場、超市、飯店及美容美發場所進行走訪調查。調查發現,近七成以上的消費者不了解新《消保條例》。新《消保條例》規定,經營者以收取預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與消費者訂立書面合同,并約定相關內容等。
本次調查收集問卷1321份,經整理后回收有效問卷1134份。調查發現三成以上消費者認為遭遇過預付式消費侵權,反映當下預付式消費商家經營不規范,失信經營等問題嚴重;七成消費者表示在辦理預付款消費時,商家并未主動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合同,部分采用口頭約定、店堂告示的方式,只告知消費者享受的優惠,隱瞞或回避附加的各種限制條件,為后期發生消費爭議埋下隱患。僅有二成消費者表示因商家未提供預付式消費書面合同,而放棄充值消費。半數消費者因未與商家簽訂書面合同遭遇舉證難的問題。
市消協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辦理各種類型的預付款消費時,應當要求經營者提供書面合同,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對不合理的合同內容要在付款前當面提出。要向商家索要發票、收據等相關憑據,便于后期維權。
市消協也向廣大預付式消費經營者發出倡議,商家應當依法履行經營者義務,在開展預付式消費經營活動中要依法合規經營,收取預付款時,主動與消費者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商品或服務的具體內容、價款、預付款退還方式等關鍵條款。收取預付款后,堅持誠信原則按約履行。因自身經營原因閉店或遷移經營地址的,應提前30天在經營場所、網站、網店首頁等醒目位置公告,并附上有效的聯系方式。(編輯 詹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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