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手工作期間跟船長起爭執并互毆受傷,事后經民警調解,船長也進行了賠償,事情到這兒看似就結束了。然而,當水手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樣的訴求應該被支持嗎?近日,重慶市長壽區人民法院就審理了這樣一起案件。
彭某是重慶某物流公司的跟船水手,2023年3月21日,船舶臨時??吭诖a頭,當天23時,彭某與船長交接過后,便在駕駛室值守夜班。大約20分鐘后,船上的工作手機鈴響,彭某便持工作手機來到距駕駛室幾步之遙的船長休息室門口,敲響了船長的門。船長開門后,指責彭某敲門聲太大影響他休息,兩人由此發生了口角。遞過工作手機后,彭某回到駕駛室,誰料船長緊隨其后跟了過來,兩人又在駕駛室門口就敲門聲音的問題繼續爭執,情緒激動之下船長揮拳打向彭某,彭某也不甘示弱,在駕駛室與船長扭打在一起?;掷m了3分多鐘,彭某被打成輕微傷。后經公安機關調解,船長向彭某進行了賠償。隨后,彭某向重慶市長壽區人社局申請工傷認定,該局對其作出不予認定決定,彭某不服,向長壽區法院提起本案訴訟。
長壽法院接到這起案件后,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本案案情十分典型,因工作原因與同事打架互毆被打傷,究竟屬于工傷還是民事侵權?
“船上的工作電話只有船長和大副有權接聽,雖然船長已經交班休息,但按規定我必須將電話交給他接,不能私自接聽,所以我才去敲船長休息室的門,他就是覺得我敲門聲太大了才跟我吵起來的。”彭某在庭審中說,“而且平時我跟船長沒有什么私交和恩怨,只是工作關系,我覺得我是工傷。”
庭審中,長壽人社局表示:彭某去敲門把工作手機給船長是在履行工作職責,但是他把手機遞給船長后工作職責就已履行完畢,彭某受傷是因為他與船長互毆,是船長的故意傷害導致的,不屬于工作原因。另外經長壽人社局調查,彭某和船長在此前一個月因工作分歧發生過不和,經公司調停兩人才繼續共事,不能排除他們是因私人恩怨互毆的可能。
長壽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在于彭某受到暴力傷害是否系因履行工作職責導致。合議庭通過庭審查明的事實,結合法律規范的解讀與類似案例的解析,認為彭某確系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并且梳理明確了本案工傷認定問題的關鍵要素。
履行工作職責與受傷結果之間是否具有因果關系是認定暴力傷害工傷的核心因素。彭某和船長的兩次爭執內容圍繞的都是彭某的敲門聲音大小問題,也即履行工作職責的方式問題,進而由爭執演變為互毆,且這一過程具有明顯的連貫性,因此可認定,是彭某履行工作職責的行為導致了暴力傷害事件的發生。彭某和船長事前發生的不和也是因工作分歧引起,且兩人經公司調停已經和解,不能因此否認彭某在本案中受傷是因履行工作職責導致的事實。
暴力傷害工傷不要求“純潔受害人”。工傷保險立法以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確保受傷職工得以及時救助為根本宗旨,《工傷保險條例》對暴力傷害工傷的規定并未要求受傷職工在暴力傷害事件中沒有過錯。本案中,即便彭某對傷害事件的發生有一定過錯,但結合視頻監控錄像、公安機關調查的情況以及其他證據,可確定彭某對該事件雖有一定過錯,但不屬于主要責任。
合議庭當庭對本案爭議焦點作出評析,給出彭某應當被認定為工傷的明確意見。長壽人社局當庭決定撤銷不予認定工傷決定,并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重作認定工傷的決定,用人單位亦予以認同,彭某當即申請撤回起訴,合議庭隨即宣布準予撤訴,本案糾紛就此妥善終結。
(記者戰海峰通訊員 龔一玫 馬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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