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李昊)7月9日,記者獲悉,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扎實開展懲治誣告陷害行為專項行動,采取有力措施,嚴肅查處了一批誣告陷害問題,釋放了堅決向誣告者亮劍、為干事者撐腰的強烈信號。為進一步營造懲治誣告陷害、鼓勵擔當作為的濃厚氛圍,省紀委監委現將專項行動中查處的7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鄭州市鄭東新區如意湖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孫某某等人匿名誣告鄭州市委巡察組干部王某某案。2024年3月,鄭州市委巡察組進駐鄭東新區期間,孫某某為向巡察組施壓,捏造了巡察組副組長王某某跑風漏氣、泄露舉報信息的事實,并安排副所長邰某和工作人員李某某制作、郵寄舉報材料。經查,孫某某等人行為系誣告,并對市委巡察工作造成不良影響。2024年5月,孫某某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邰某受到政務記過處分,李某某被解除勞務合同。
李某某誣告鄭州市公安局金水分局民警張某某案。2018年9月至2022年11月,鄭州市二七區居民李某某因對民警張某某辦理其詐騙案不滿,多次舉報張某某存在搶劫、詐騙、敲詐等違法行為。經查,李某某的行為系誣告。2024年5月,李某某因涉嫌誣告陷害罪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新鄉市某區紀委原副書記、監委原副主任陳某匿名誣告本單位3名黨員干部案。2023年9月、11月,陳某因工作分歧對單位同事心存不滿,先后以匿名方式編寫多封舉報信,反映本單位3名干部存在違規辦案等問題。經查,陳某的行為系誣告,其同時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5月,陳某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崔某紅、張某某誣告民權縣北關鎮崔壩村原黨支部書記崔某其案。2019年11月,民權縣北關鎮崔壩村居民崔某紅因個人不合理訴求未被滿足,指使民權縣商務局退休干部張某某冒用他人名義,舉報崔某其存在違規操辦女兒回門宴、貪污等違紀違法問題。經查,崔某其違規操辦問題屬實,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反映的貪污等其他問題不屬實。其后至2023年7月,崔某紅繼續指使張某某冒用他人名義多次舉報崔某其存在行賄等違紀違法問題,經查系捏造。2024年4月,崔某紅、張某某因犯誣告陷害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有期徒刑一年。
劉某某誣告武陟縣大封鎮派出所、大封鎮政府相關干部案。2011年至2024年,武陟縣大封鎮大司馬村居民劉某某為達到個人不正當目的,先后向各級信訪部門舉報大封鎮派出所民警王某截留其賠償款600元、民警王某某貪污其辦證費用、大封鎮鎮長張某某指使司機將其撞倒等問題,并向相關單位索要財物。經查,劉某某所反映的問題系捏造。2024年6月,劉某某因涉嫌誣告陷害罪、尋釁滋事罪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閆某某誣告修武縣郇封鎮派出所所長楊某某案。2021年7月至2024年,修武縣郇封鎮十里鋪村村民閆某某因對郇封鎮派出所辦理其耕地糾紛結果不滿,多次舉報所長楊某某制造冤假錯案、非法拘禁等問題。經查,閆某某的行為系誣告。2024年6月,閆某某因誣告陷害行為被處行政拘留8日的處罰。
張某某誣告安陽市公安局民警牛某某案。2023年,安陽市北關區居民張某某因對民警牛某某在其故意傷害案中出具的法醫鑒定結論不滿,向牛某某父親發送威脅短信,并向相關紀檢監察機關和省委巡視組舉報牛某某出具虛假鑒定等問題。經查,張某某的行為系誣告。2024年4月,張某某因誣告陷害行為被處行政處罰。
檢舉控告是干部群眾行使監督權利的重要渠道,必須依規依紀依法、全面客觀真實開展,不容別有用心之人借舉報之名誣告陷害。以上通報的案例,有的挾私報復,捏造事實、偽造材料進行誣告;有的為實現不正當目的,通過抹黑他人施壓要挾。此類行為不僅嚴重擾亂信訪舉報秩序,更極大挫傷干部干事創業積極性,破壞政治生態、污染社會風氣,必須依規依紀依法予以嚴懲。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將深入開展懲治誣告陷害行為專項行動,依法保護干部群眾檢舉控告權利,嚴厲打擊誣告陷害行為,剎歪風、樹新風,營造干事創業良好環境,推動廣大黨員干部開拓進取、奮發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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