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數字經濟的深入發展,預付式消費卡、電子貨幣等新型支付方式極大便利了群眾生活,但其蘊含的財產價值也成為不法分子覬覦的目標。近日,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區人民法院審結一起客服利用工作便利盜竊他人京東E卡資金的案件,以盜竊罪依法判處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三年八個月,并處罰金1萬元,追繳違法所得退賠被害人。
2023年7月至10月期間,于某擔任某電商平臺第三方客服公司的售后服務人員,利用工作便利及權限,違規查看買賣雙方聊天記錄中的京東E卡賬戶和密碼,綁定至其個人京東賬戶。隨后,于某通過其他網絡平臺幫助他人代購商品,并在某平臺提現。2024年1月,于某因涉嫌盜竊被公安機關抓獲。法院經審理查明,于某盜竊京東E卡金額共計26萬余元。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從事某電商平臺第三方客服的便利,采取秘密手段竊取公私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于某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節,且主動退繳主要贓款并賠償部分損失,認罪悔罪態度好。綜合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坦白、退賠、認罪認罰等因素,依照刑法相關規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該案判決現已生效。
本案是數字經濟背景下預付式電子貨幣安全風險與電商外包監管漏洞交織的盜竊案。京東E卡是典型的預付式消費電子憑證,持卡人預先支付貨幣資金購買該卡,即獲得在未來特定時間、特定方式從京東平臺兌換等值商品或服務的財產性權利,其記載的資金雖以電子數據形式存在,但具有明確的經濟價值和使用屬性,屬于刑法意義上的“財物”。針對本案反映出的新型犯罪風險,法官提醒,預付式消費憑證便捷高效,但其承載的電子資金安全風險需高度警惕,消費者應妥善保管賬戶信息,定期更換預付卡賬戶密碼,切勿輕信“折扣代拍”“代買”,成為犯罪分子銷贓手段的一環;電商平臺經營者及第三方服務商應嚴格控制敏感信息訪問權限,升級技術防范,守好用戶的“電子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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