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多地持續高溫,戶外勞動者權益保障引人關注。7月4日,記者獲悉,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人社部門重視高溫天氣勞動權益維護工作,監督落實好高溫津貼政策。其中,我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工作日15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9月。
通知要求,當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在室外連續工作時間不能超過6小時。同時,各用人單位要加強勞動保護,要為從事高溫作業勞動者提供符合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防暑降溫飲料、保健用品和藥品等,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為戶外勞動者送去更多關愛,需要將高溫津貼政策落到實處。通知要求,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計入最低工資標準和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用人單位不得因發放高溫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應當在6月至9月期間,按月向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項目及數額。
通知還要求,用人單位應結合企業自身生產特點和勞動條件,采取輪換作業、錯峰作業、避開高溫時段作業的方式,科學合理安排勞動者工作時間;對無法調整工作時間的,要采取減輕勞動強度、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適當增加高溫工作環境下勞動者休息時間和頻次等措施安排生產經營,充分保障高溫期間勞動者的休息權利。
我省勞動者因高溫作業或者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按有關規定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依法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者在工作中權益受到侵犯的,可通過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舉報窗口、12333咨詢熱線平臺等渠道進行咨詢和反映訴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將依法進行處置。
(記者 王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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