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鄭州市召開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會議全票通過了關于任命程志明為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職務的決定。
【消息】
程志明任鄭州代市長
5月30日,鄭州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舉行全體會議,會上通過了人事任免案。
《關于任命程志明為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職務的決定》(下簡稱《決定》)中指出:因工作需要,鄭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任命程志明為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隨后,會議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全票通過了關于任命程志明同志為鄭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的決定。
5月24日,鄭州市委召開全市領導干部會議宣布,馬懿任鄭州市委書記;吳天君不再擔任鄭州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程志明任鄭州市委委員、常委、副書記。
【表態發言】
能夠服務鄭州人民
深感榮幸、責任重大
程志明表示,目前鄭州正處于爬坡過坎、轉型發展的關鍵期,還處于“搶抓機遇、奠定基礎、確立地位”的重要歷史關口,能夠在代市長的位置上服務鄭州人民,我深感榮幸,更覺責任重大。
程志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將始終把保障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承擔重任,帶領鄭州繼續發展;堅持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團結民主,打造鄭州發展合力;帶頭守住廉潔底線,管好家屬和身邊的工作人員。
程志明表示,將牢記自己的莊重承諾,以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緊迫感,以抓鐵有痕、踏石留印的韌勁和毅力,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在市人大、市政協的監督支持下,同心同德,務實重干,為鄭州實現“兩個率先”、建設國際商都、綜合實力跨入國內城市第一方陣和全市人民的幸福貢獻全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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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懿辭去市長職務
鄭州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上,同時表決通過了《關于接受馬懿辭去鄭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決定》。
其中指出:馬懿因工作變動,本人提出辭去鄭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鄭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決定:接受馬懿辭去鄭州市人民政府市長職務的請求,并報鄭州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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